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13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4日—6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周四)为法定节假日,4月7日(周日)公休调至4月5日(周五),4月6日(周六)正常公休,4月7日(周日)上4月5日(周五)的课程。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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