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公有住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关于:“根据国家房改房政策和学校实施办法,重新审核长期承租人和承租人条件及面积,与承租人签订《南京工程学院公有住房租赁协议》”的规定,经研究决定,于近期与符合学校老职工政策性长期承租条件的员工签订租赁协议。签订协议时,请带承租人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安排如下:
9月24日至10月16日,竹山路校区、童家山校区承租人;
10月18日至11月6日,北京西路校区承租人。
地点:行政楼 434、436室。
联系人及电话:高老师, 86118854;
钱老师,86118000。
后勤管理处
2012年9月17日
上一篇: 2012年“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选拔赛暨南京工程学院第十三届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下一篇: 2012年“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大赛选拔赛暨南京工程学院第十三届英语演讲比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科学家精神”讲师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6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同心趣动 聚力登峰”首届教职工乐动嘉年华的通知
2026年度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推荐人选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举办“春光入镜 自然润心”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遴选推荐人选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韩国高丽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交流学习项目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