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南京工程学院医疗经费管理工作,保证广大教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 南京工程学院教职工医疗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上一篇: 关于开展首批南京工程学院优秀教学骨干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选派王云霞等十八名同志赴境外研修的通知
关于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推荐人选的公示
关于举办金秋启航促就业 “才”来江苏“就”有为 ——江苏省2027届高校毕业生秋季招聘月暨南京工程学院专场招聘会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第七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荐的公示
巡察工作公告
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