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人事厅苏财行[2004]21号文件以及南京工程学院南工资[2011]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2年度清凉饮料费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人员(体育教师、驾驶员等)100元/人·月,其他工作人员80元/人·月,全年按6、7、8、9四个月计发。各单位外勤人员按去年的指标数控制。
二、发放范围:学校在编工作人员、在岗雇员制人员及经学校批准的退休返聘在岗人员(长期病假等人员不发)。
三、发放方法:请各单位参照去年外勤人数,填写外勤人员名单表;填写返聘人员名单表,并于2012年6月2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资产管理处邮箱:zcc@njit.edu.cn。
具体发放由财务处在7月份打入个人银行卡,请各部门、各单位教职员工自行查看,如有问题请联系资产管理处。2012年新进员工清凉饮料费于10月份统一发放。
联系电话:86118874,联系人:朱老师
资产管理处
201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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