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部推进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今年年内为所有持一代证居民换发二代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按我校管辖派出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1.所有教职员工各自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办理,需带本人户口簿、一代旧身份证,由本人亲自前往办理,不得请他人代办。
2. 集体户口的教工请带工作证件或身份证到保卫处户籍科先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再去相应的派出所去办理二代证。
3.所有户口挂靠在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含宁海路派出所、方山派出所),请于6月1---9月1按当时进校时户口所落派出所前去办理二代证手续。
4.户口在宁海路派出所的学生,请带身份证到保卫处户籍科先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再去鼓楼分局办理二代证。户口在方山派出所的学生,直接带学生证和旧一代身份证去方山派出所办理。
5.相关事宜如不清楚,请打户籍科电话咨询,号码为86118877。
保卫 处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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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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