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12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2日—4日,共3天。其中4月4日(清明节,周三)为法定节假日,3月31日(周六)公休调至4月2日(周一),4月1日(周日)公休调至4月3日(周二)。3月31日(周六)、4月1日(周日)分别上4月2日(周一)、4月3日(周二)的课程。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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