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用工单位请在3月5日前将本部门现用工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现住址、养老保险情况、婚姻状况、配偶姓名、配偶工作单位,用邮件形式报至保卫处。邮箱njysj139@sina.com;纸质稿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保卫处治安科(教学楼南B412室或南B411室)。
2.请非南京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在3月5日前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交至保卫处治安科,以便科学园派出所上门集中办理暂住证。
3.今后各用人部门外来务工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一个星期之内)将人员变动情况报保卫处治安科备案,逾期不报,出现问题将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保 卫 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上一篇: 关于参保大学生寒假期间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2011年“最佳党日活动”方案评比结果的公示
关于做好2025年度工作总结及制定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度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评选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202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智库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举办“天印青年学者论坛”(第十期)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南京工程学院“天印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