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公安机关的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用工单位请在3月5日前将本部门现用工人员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地址、现住址、养老保险情况、婚姻状况、配偶姓名、配偶工作单位,用邮件形式报至保卫处。邮箱njysj139@sina.com;纸质稿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交保卫处治安科(教学楼南B412室或南B411室)。
2.请非南京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在3月5日前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交至保卫处治安科,以便科学园派出所上门集中办理暂住证。
3.今后各用人部门外来务工人员如有变动,请及时(一个星期之内)将人员变动情况报保卫处治安科备案,逾期不报,出现问题将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保 卫 处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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