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人事厅苏财行[2004]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度清凉饮料费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人员(体育教师、驾驶员等)100元/人·月,其他工作人员80元/人·月,全年按6、7、8、9四个月计发。各单位外勤人员按去年的指标数控制。
二、发放范围:学校在编工作人员(长期病假等人员不发)。
三、发放方法:请各单位参照“人数核对表”(附表一)核定发放人员名单,下载“清凉饮料费发放表”(附表二),依照工号的顺序填报(没有工资代码及代码不全的单位可到财务处陈玲老师处拷取),并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资产管理处邮箱。
具体发放时间等待财务处通知。
联系电话:86118875,联系人:朱老师
资产管理处邮箱:zcc@njit.edu.cn.。
资产管理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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