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更好地贯彻《南京工程学院关于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医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医保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1人,具体人员名单及各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
南京工程学院学生医保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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