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10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3日—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周一)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周六)、4月4日(周日)正常公休。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上一篇: 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 告
关于做好2026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严明“五一”“端午”节期间作风纪律要求纠治“四风”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关于开展疫苗接种专场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青年科技人才托举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