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10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3日—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周一)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周六)、4月4日(周日)正常公休。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上一篇: 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 告
关于做好2026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关于组织师生参加2026年度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推荐参加第八届全国科学实验展演汇演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6年教职工子女暑期托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合同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6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拟推荐申报项目公示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招标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