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2010年清明节放假日期为4月3日—5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清明节,周一)为法定节假日,4月3日(周六)、4月4日(周日)正常公休。
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放假期间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上一篇: 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印发《南京工程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APP摸排与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办理统筹子女2025年度医疗补助的通知
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于开展消防设施设备联动测试的通知
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