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鼓励老师做项目,发表高水平论文,学校决定对2009年度结题验收的自筹经费项目报销一定版面费。
一、报销范围
2009年12月25日通过结题验收的校级自筹经费项目。
二、报销额度
具体规定为:①SCI、SSCI、EI、A&HCI论文每篇不超过1000元,每个项目限报2篇;②ISTP、CSSCI收录论文、国家核心期刊(北图2004版)论文每篇不超过500元,每个项目限报1篇;③其它普通期刊论文不予报销。
三、报销程序
请项目负责人凭论文杂志(原件1份,复印件1份)和版面费票据,于2010年3月31前到科技与产业处办理(行政北楼406),过时为自动放弃。有收录的请带收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联系人:张相琼 联系电话:86118980
科技与产业处
2010年3月9日
上一篇: 关于公布教职工普法考试组织奖和优秀个人抽奖结果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第五届高等数学竞赛暨江苏省第十届高等数学竞赛选拔赛
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科学家精神”讲师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6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同心趣动 聚力登峰”首届教职工乐动嘉年华的通知
2026年度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推荐人选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举办“春光入镜 自然润心”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遴选推荐人选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韩国高丽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交流学习项目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