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并报请中共江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省监察厅同意(苏纪干发〔2009〕63号),徐毅同志任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职务任期自2009年10月31日起。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上一篇: 关于领取201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徐毅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做好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公示(限校内访问)
关于做好2025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满铁研究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基孔肯雅热和登革热等重点蚊媒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计划停电通知
停电通知
关于做好第二届江苏专利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