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推荐、面试、考察,报校党委研究决定,拟聘张兴丽同志为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副书记,现予以公示。 张兴丽,女,汉族,1980年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4月参加工作。如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内与团委联系。 公示时间:2007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电 话:86118897
上一篇: 江宁区选举委员会公告(江宁选字第1号)
下一篇: 关于举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工作总结及制定2026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度国际化课程建设项目评选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2025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智库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奖培育专项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关于举办“天印青年学者论坛”(第十期)的通知
关于开展校园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南京工程学院“天印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