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推荐、面试、考察,报校党委研究决定,拟聘张兴丽同志为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副书记,现予以公示。 张兴丽,女,汉族,1980年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4月参加工作。如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内与团委联系。 公示时间:2007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电 话:86118897
上一篇: 江宁区选举委员会公告(江宁选字第1号)
下一篇: 关于举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公 告
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征稿启事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工程学院2026年“老少共筑中国梦 弘扬长征精神”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6年省“双创博士”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校2025年度预决算审计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6年度校社科联党建与思政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