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组织推荐、面试、考察,报校党委研究决定,拟聘张兴丽同志为建筑工程学院分团委副书记,现予以公示。 张兴丽,女,汉族,1980年9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1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6年4月参加工作。如有异议,请于规定时间内与团委联系。 公示时间:2007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受理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电 话:86118897
上一篇: 江宁区选举委员会公告(江宁选字第1号)
下一篇: 关于举办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关于体育场馆预约系统上线的通知
南京工程学院第三届大学生讲思政课公开课作品征集拟获奖名单公示
关于举办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报告会的通知
关于开展授牌命名活动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工程学院教师教学竞赛专项培训(第三期)的通知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2025年度十大成果”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南京工程学院第二批网络育人名师工作室拟建设名单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