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第二批货币化补贴于5月8日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公示过程中,经本人核对,个别教职工信息有误,现已调整;部分教职工在第二次公示后才提供产权证和相关材料,经核查,现将上述人员名单补充公示。公示日期截止于5月20日。
仅限校内防问
上一篇: 关于报销医疗费的通知
下一篇: 南京工程学院2007年度院级高等教育研究基金立项课题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校园APP摸排与个人信息保护专项工作的通知
关于召开本科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于开展学期末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关于办理统筹子女2025年度医疗补助的通知
关于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关于开展消防设施设备联动测试的通知
关于做好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招标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