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医药费报销时间安排

日期:2016-09-30 来源:
【小中大】

在职职工:10月20-21日(周四、周五) 

     11月17-18日(周四、周五) 

     12月12-16日(周一-周五)

地点:新校区卫生所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离退休职工 :

(东校区): 10月17-18日、11月14日、12月8-9日

(西校区): 10月20-21日、11月16日、12月12-13日

(江宁校区):10月24日、11月18日、12月16日

报销时间:8:30-11:00  13:30-15:30

提示:

1、12月份报销为本年度最后一次报销,本年度的医疗费单据均需报销完毕,不得转入下一年度报销。

2、12月末次报销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转入下一年度首次报销时办理。

3、离退休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近报销,但请在各校区规定的报销时间办理。

4、在职人员只在新校区办理。

5、独生子女的医药费报销需携带《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

门诊部

财务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