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基层团组织: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二级基层团组织工作条例》(南工党〔2016〕32号)的要求,经研究,报学校批准:
郝佳同志任研究生处团总支书记(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研究生处团总支副书记职务。
该同志试用任职时间自2016年10月8日起。
共青团南京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14日
上一篇: 2016年下半年高校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报名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举办产学研合作暨技术经纪工作业务培训会的通知
关于江苏省2026年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期间校园管理的相关通知
关于开展中国电力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2026年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案例征集的通知
关于开展女教职工书香文化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办理2025年宁惠保线下理赔申报的通知
关于举办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南京工程学院校内选拔赛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