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开始办理2016/2017学年参保大学生暑假期间产生的异地医疗费用报销工作。
报销材料:
1、门诊:就诊发票、校园卡、工行卡(在财务登记的银行卡)
2、住院:出院记录(原件及复印件)、费用明细及发票原件、工行卡(在财务登记的银行卡)、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日期:9月3日-----9月8日
9:00 --11:00 12:30 --16:00
办理地点:校大学生事务中心 1号窗口
咨询电话:86118055 86118117
大学生医保办
2017年9月3日
上一篇: 关于转发 “未来教育:智慧校园高峰论坛暨2017中国(南京)未来教育与智慧装备展览会的通知”
下一篇: 关于办理2016/2017学年参保学生门诊大额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教育系统关工委 “科学家精神”讲师团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2026年度无偿献血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同心趣动 聚力登峰”首届教职工乐动嘉年华的通知
2026年度南京市留学人员科技创新项目推荐人选公示
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项目的通知
关于举办“春光入镜 自然润心”主题摄影大赛的通知
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遴选推荐人选结果公示
关于开展南京工程学院-韩国高丽大学2026年秋季学期交流学习项目报名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