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3-24 来源:

各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6〕7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江苏省教学名师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应为长期承担教学任务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一线教师。

二、推荐名额

每个教育教学单位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1名候选人,若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2名候选人。

三、遴选条件

(一)申报对象应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

(二)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注重教研相长,深化教学改革,近6学年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2.校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优先推荐。

3.现任校级领导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4.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一层次培养对象、已获得教学名师者、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省“333工程”二层次培养对象,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江苏特聘教授,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江苏社科名家、紫金文化人才,外专百人计划、省杰出青年基金等)不在本计划支持范围。

四、推荐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由本人所属教学单位提出申请。

教学单位依据申报条件对推荐人及其职务、主讲课程、教学工作量、实践工作情况等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初评,择优推荐不多于1名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人事处。

五、工作要求

省级教学名师是高层次教育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把推荐人选政治关、师德关和质量关,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一票否决”。各教学单位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人汇总表(1份,见附件2)

2.申报人汇总表列出的所有项目均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1份),主要包括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技能等级证书等资质材料;②学生评价情况、学校对课堂教学评价情况、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评价材料;③引领教师教学团队和指导青年教师、指导学生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参加企业实践经历(不作硬性要求)、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近6年教学工作等证明材料;④近6学年能反映申报人教学水平、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不超过5项(论文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封底及论文内容,论著复印封面、目录、封底和主要章节);⑤近6年承担重要教学改革项目情况;⑥其他能反映申报人水平的材料。以上材料须按前述顺序编印目录,提供复印件,单独装订成一册。请各单位审核所有材料,确认无误后在材料封面和目录处签字盖章。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见附件3)。

(二)电子材料

申报人汇总表(excel格式,不要合并单元格)

以上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三)材料报送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6年3月30日前将申报书面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南207),电子材料发送至szk@njit.edu.cn,逾期不予补报。

联系电话:86118843


附件:

1.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

2.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人汇总表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教务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202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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