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保障学校正常的学习、生活、工作秩序,维护校园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新校区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全体值班人员须严格履行职责,准时到岗。带班中层干部应认真组织签到,布置好当天值班工作; 2、无特殊情况,值班人员不得请假。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值班的,须提前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或总值班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主动调换,安排好代班人员,并及时通报校党委办公室; 3、全体值班人员应切实加强责任感,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并保持电话通讯畅通; 4、值班人员须根据岗位职责,认真做好校园巡视工作,值班中层干部应深入学生食堂就餐,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 5、发生突发事件时,带班中层干部须立即向总值班校领导汇报,并即时赶赴现场,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协调做好事件处理,并及时通报校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
上一篇: 关于筹建南京工程学院校友会的公告
下一篇: 关于积极支持和响应南京市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的通知
关于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推荐人选的公示
关于举办金秋启航促就业 “才”来江苏“就”有为 ——江苏省2027届高校毕业生秋季招聘月暨南京工程学院专场招聘会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27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
关于举办南京工程学院第七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6年度全国三八红旗手候选人推荐的公示
巡察工作公告
江苏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成果公示